各单位、部门:
按照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要求,现将我院2021年劳动节放假具体安排通知如下:
5月1日至5日放假调休,共5天。4月25日(星期日)、5月8日(星期六)上班。5月4日(星期二)的课调至4月25日,5月5日(星期三)的课调至5月8日。
请周二、周三上课教师调整教学进度,确保教学计划顺利完成;请各部门(单位)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,教育引导广大师生,增强责任意识和防控意识,减少外出,避免聚集,做好个人防控。
各部门(单位)值班人员要做好值班值守,确保24小时联络畅通,重要情况和重要信息及时上报,不得隐瞒、不报或迟报、漏报。
特此通知。
党政办公室
2021年4月16日